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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審查結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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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土地復墾條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和《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報有關工作的通知》(國土資規〔2016〕21號)有關要求,我局組織專家對吉林省昕華商貿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吉林省永吉縣康莊石場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2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行了審查。現將評審通過的“方案”進行公示,公示期自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 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個人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內與永吉縣自然資源局國土空間規劃管理科聯系并提供有關材料,聯系電話:0432-64296011。單位反映情況需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需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并留下聯系電話、地址、郵政編碼。 附件: 1.吉林省昕華商貿有限公司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 2.吉林省永吉縣康莊石場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
永吉縣自然資源局 2021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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